| 石丰路(福星路-将军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
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石丰路(福星路-将军路)市政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西-五联片区,整体呈西东走向,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约361.042m,道路红线宽为25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3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0万元,计划于2016年6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施工工期计划为7个月。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委托深圳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62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运营期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955132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 环评机构: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电子邮箱:service@pdxhb.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天安数码城三号楼B801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201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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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12-25 09:18:0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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