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之佑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星之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要: 项目成立于2015年9月,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路19号2栋301,租赁面积为1600m2,租赁用途为厂房,房屋租赁凭证号为:龙GD013150。项目主要从事LED电源、安防电源、LED灯具、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焊锡、组装、灌胶、测试、检验、包装。现申请办理新建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周围环境: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路19号2栋301,本栋建筑共4层,同层其他车间及同栋其他楼层均为工业区厂房。 项目四至:项目所在建筑北面为距项目约28m的大康路;南面为工业厂房;西面为与项目建筑相连的工业区办公楼及距项目约15m的工业区宿舍楼;东面为工业区仓库。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横岗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地下水:项目运营期加强对化粪池和污水管网的维护;废气:在电烙铁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及排气管道,与波峰焊的排气管道相连,将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约15m,排放口位于楼顶南面,远离敏感点;加强抽排风机等大气稀释、扩散等,并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噪声: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距离衰减等;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回收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等。落实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各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星之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路19号2栋301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18823300532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5年11月10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市星之佑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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