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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
项目概要: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为一条规划市政路(盛学路),道路起于盛龙路(现状),终于河沥路(规划),呈南北走向。本道路定级为城市支路,是新建的天成学校的重要出入口,同时也承担该区域内的部分生活性集散交通,为沿线提供必要的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该区域交通环境,完善片区路网结构,促进片区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于2015年7月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深龙发改[2015]492号),并于2015年9月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方案设计、用地预审事宜的复函》(深规土龙函[2015]1730号)和《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LG-2015-0069号),建设用地面积为1823.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根据2015年08月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天成学校配套路市政工程方案设计》,本道路桩号全长179.38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计算行车速度为20km/h,红线宽度为12m,双向两车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计划建设时间从2016年3月到2016年8月,施工期约6个月,平均施工人数约20人/d。
工程位置:起点接盛龙路(现状)(X=39786.437,Y=135557.608);终点接河沥路(规划)(X=39658.082,Y=135682.919);呈南北走向,道路桩号全长179.382m,本项目沿线不设置公交车站站台。
四至情况:本项目为南北走向;目前,本项目道路沿线两侧均为裸露的待开发地块,西南面为隔裸露地块约52米的天成学校及约130米的盛龙花园;东南面为裸露地块及隔龙岗河后与本项目相隔约92米的雅豪祥苑,项目起点为盛龙路及西北面隔盛龙路后与本项目相隔约25米的盛平社区。
二、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在场地清理,路基开挖、基础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和尾气、施工扬尘、沥青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厨房油烟等。
   采取的措施有:施工废水:建议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环节。项目施工期污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居住该工程的施工营地,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该工程施工生活区的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横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施工扬尘:建议建设方采取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洗车装置、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严格监督进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同时对裸露地表进行及时硬化或绿化等措施,将施工扬尘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施工机械尾气:选择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日常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沥青烟:使用商品沥青砼、选择良好气象条件铺设、控制沥青温度等。厨房油烟:油烟废气需经集气罩及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工作,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
   营运期:营运期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降雨路面径流、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以及环境风险。
   采取的措施有:加强道路两侧绿化;运营期间加强交通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牌;运营期加强路面的保养工作,定期对路面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加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的数量;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撒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措施。
环评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大楼北座1、4、5、6楼
联系人:周岳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5年9月23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添加时间:2015-09-17 08:37:52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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