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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要:
项目成立于1993年9月,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号为:440301501131650。原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林园东路10号三号厂房第三层,并于2008年6月取得原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文号为:深福环批[2008]400756号。审批同意项目按申报的生产工艺生产A型防水材料、B型防水材料,年产量分别为150吨、350吨,批复长期有效。
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项目拟迁址于深圳市龙岗区龙西村对面岭南路11号1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厂房系租赁,租赁面积为600m2,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龙WE022681(备),该栋厂房共5层,经现场核实,项目实际位于该栋厂房1层,另外4层租给其他公司所用,主要是眼镜厂、五金配件厂等。迁改建后项目经营范围不变,产品改为生产防水建筑材料500t,生产工艺改为充分搅拌-稀释搅拌-出料。现申请办理迁改建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四至:项目厂界东北面和西北侧为工业厂房;东南面20m为工业区宿舍,隔宿舍为对面岭南路,隔道路为居民楼;西面为龙新纸业厂房;西南侧18m为龙新纸业宿舍楼。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地下水:项目运营期加强对化粪池和污水管网的维护;废气:加强抽排风机等大气稀释、扩散等;噪声: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距离衰减等;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回收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等。落实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各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西村对面岭南路11号1楼
联系人:朱敏    电话:0755-83312021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5年8月3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23日

 

添加时间:2015-07-23 10:36:3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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