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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洪湾港区洪湾港务公司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公示
珠海港洪湾港区洪湾港务公司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公示
一、项目名称:珠海港洪湾港区洪湾港务公司二期工程(第二阶段)
二、建设单位:珠海港洪湾港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香洲区西南部,珠海港洪湾港区东部,洪湾港区位于珠海市区西南、马骝洲水道的北侧。
四、建设内容:二期工程的第二阶段码头工程,包括1000吨级多用途洎位2个(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设计),软基、道堆及配套工程,不包括暖通工程、绿化工程、装备设备工程。
五、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便道产生的扬尘,通过硬化施工道路,安排专人对路面灰尘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船上设置燃油收纳装置,防止燃油泄漏。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船上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生活污水经过沉淀和降解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排放标准满足要求。针对钻孔灌注桩冲孔产生的泥浆设置了专用的泥浆池进行循环使用;所有的疏浚物均抛到指定地点;建立了专用的生活垃圾收储处,由城市垃圾回收站定期回收和处理。
六、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依托洪湾港二期一阶段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马骝洲水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骝洲水道。配备洒水车和清扫车对港内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洒水、清扫,并定期对码头进行冲洗,防止扬尘。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危险废物统一交有危险品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
七、公示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公示时间十个工作日(2015年1月7日到2015年1月22日)
八、反馈方式: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珠海港洪湾港务有限公司及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九、联系电话:黄工:13697758894(建设单位)
梁小姐:0755-89250668(环评单位)
十、联系地点:珠海港洪湾港务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高栏港大厦22楼。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天安数码创新园3栋B座801。
 

添加时间:2015-01-07 16:57:2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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