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安必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成立于2011年3月23日,公司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号为:440307105274104。原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龙南路310号C栋202,原项目于2012年11月取得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深龙环批[2012]760290号,批复项目从事电子材料胶粘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切管、分切、分条、复卷、检验、包装出货,该批复有效期为长期。 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项目现迁址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大坑路46号3栋一楼从事生产活动,项目厂房为租赁,租赁面积为780m2,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号:龙OE041025(备)。迁建后项目产品产量、生产工艺均不变。本次评价时,项目已在新址开始试生产,现申请办理迁建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周围环境: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大坑路46号3栋一楼,本栋建筑物共为3层,同栋2楼、3楼均为工业区其它公司厂房。 项目四至情况:项目所在建筑物东面、西面、北面均为工业厂房,东北角相隔约20m为同乐派出所(与办公楼距离约为65m),南面隔着围墙为相隔约8m的出租楼。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源、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措施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的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落实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各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安必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大坑路46号3栋一楼 联系人:周育仁 电话:13828840288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吴桂生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4年12月5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市安必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