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二分厂(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要: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二分厂(以下简称“本项目”)是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原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高源村大石牯路61号,2004年8月9号取得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文号为:深龙环批【2004】71337号,申报生产真皮沙发,厂房面积4550㎡,该批复长期有效;2004年8月17日进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注册号为:661220;2009年8月17日进行商事主体注销。 2011年7月20日,本项目又位于原址进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注册号为: 440307506678152;并使用原环保批文继续从事该经营范围的生产。 现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本项目需进行迁建、扩建、改建,具体内容如下: 迁建:本项目迁址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鹏路26号D1—D7厂房”。 扩建:根据项目现址的《场所使用证明》,项目租赁厂房面积为8800㎡>4550㎡;并增加产品产量、生产设备及生产员工人数。 改建:据了解,本项目于2009年注销前的生产设备均分配给其他分支机构,其中喷涂设备已变卖;2011年重新位于原址注册时,生产车间仅用于木工加工车间;项目迁于新址之后,经营范围“生产真皮沙发”更名为“沙发配件生产”。 本次评价时,项目位于新址已试生产,现申请办理迁建、扩建、改建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四至: 项目所在建筑物东南面为工业厂房、空地及林地,西南面为中冠物流园的仓库,西北面为葵鹏路,东北面为空地、林地及相隔约61.5米的葵涌社区居委会。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工业废水排放。外排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排水管渠进入葵涌污水厂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①建设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工业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②建设单位还应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确保抽排风机有效工作,并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①对企业的噪声源设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②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摆放位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午间及夜间禁止运行高噪声设备;③减少工人在噪声环境中的工作时间;必须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防护耳塞;④对布袋除尘器的风机等噪声源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等。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集中收集、分类储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环评初步结论: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二分厂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鹏路26号D1—D7厂房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824397015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4年11月14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二分厂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