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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口花园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合水口花园
项目概要:合水口花园(以下简称为“项目”)由深圳市公明合水口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为违法建筑,目前处于控停状态。光明新区管委会拟通过合理途径将合水口花园改造为人才保障性住房,实施改造之前,须对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评估,由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松白路与富利南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153.09m2,设计总建筑面积377000m2,计容建筑面积305395.2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9384.20m2、商业建筑面积10530.38m2、会所建筑面积1720.14m2;核增建筑面积3760.50m2;不计容总建筑面积71604.78m2。项目总投资约113100万元,项目已于2012年12月份开始施工,因违反规划且未取得规划许可,2014年9月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处罚其全面停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尚未重新开工。
四至情况:项目建筑红线北面距规划路(钟表六路)约10m、隔钟表六路为距项目红线约32m的深圳市光明新区红花山小学以及距项目红线约43m的中粮云景花园北区;东北面为距项目红线约45m的在建的中粮云景国际;东面距规划路(钟表五路)约6m以及隔钟表五路距项目红线约28m的中粮云景花园南区;南面距创业路约16m、隔创业路为距项目红线约39m的富利居居住区、距项目红线约46m的安立邦科技园以及距项目红线约40m的深圳市华兴彩印制品厂;东南面隔创业路为距项目红线约60m的深圳市茗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159m的快捷酒店;西面距富利南路约20m、隔富利南路为距项目红线约53m的横岭新村;西南面隔富林南路为距项目红线约108m的横岭新村。
二、环境影响
装修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故其拆迁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因施工结束而消失,本环评不再对上述过程进行分析,施工期主要为装饰工程,即装修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本项目在装修过程中,主要污染源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室内装修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采取的措施有:施工废水:建议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环节。项目施工期污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居住该工程的施工营地,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该工程施工生活区的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燕川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施工扬尘:建议建设方采取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洗车装置、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严格监督进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同时对裸露地表进行及时硬化或绿化等措施,将施工扬尘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施工机械尾气:选择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日常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工作,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
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由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车库冲洗水;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可分为设备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固体废弃物包括住宅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餐厨垃圾等。
采取的措施有: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经排水管渠收集后排入燕川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废气主要为停车场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和餐饮废气,停车场废气经加强通风,对备用发电机安装颗粒捕集装置,厨房油烟设置排烟管道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噪声通过消声减震等措施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潲水油及厨余垃圾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
环评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建设单位需要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8211742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7年5月1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五月八日

 

添加时间:2017-05-08 09:22:26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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