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发大道(新华大道至莲塘大道段)、莲塘大道(联发大道至银湖路段)建设工程项目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2015]35号),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联发大道(新华大道至莲塘大道段)、莲塘大道(联发大道至银湖路段)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联发大道(新华大道至莲塘大道段)工程长约1212.09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2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60km/h;莲塘大道工程全长约3.3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2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下穿铁路通道、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收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征、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同时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 (4)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及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2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单位的意见及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2-3270987 电子邮箱:262443332 @qq.com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投资控股大厦6楼公用事业办公室60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9250668 电子邮箱:573781927@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创新园3栋B座801 建设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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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04-28 14:07:24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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