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2015]35号),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湾镇环城路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石湾镇环城路工程呈南北走向,北接县道X194线(石湾大道),南连长堤西路和在建的红海大桥,与黄巢墩大道、湾湖西路交汇,全长约8.17公里,路宽50米,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5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箱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其它附属设施等。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收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征、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同时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8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单位的意见及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工 电话: 0752-6112685 电子邮箱: 172221900@qq.com 地址:博罗县石湾镇人民路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5-892506668 电子邮箱:624647407@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创新园3栋B座801 建设单位: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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