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坪地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要:坪地第二小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富强路1号,现状为36班小学,占地面积约28457m2,总建筑面积11715 m2,由2栋五层教学大楼、1栋三层功能楼、1栋三层教职工宿舍大楼(首层为食堂)、1栋1层礼堂以及400m田径场、篮球场等构成。目前,在校学生1766人,教职工138人。为了满足坪地街道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需求,缓解片区公办初中学位紧缺现状,拟实施坪地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 坪地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坪地第二小学用地范围内,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8457m2,总投资约10970万元,由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负责筹建。本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22799 m2,其中校舍面积16609 m2,架空层及连廊3400 m2,地下室2790 m2,拟扩建18班初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楼、体育馆、地下室、连廊,并对现有建筑外立面和运动场改造。 本次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坪地第二小学总用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至34514 m2,其中校舍面积28324 m2,架空层及连廊3400 m2,地下室2790 m2(包含人防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办学规模增大至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小学+18班初中),实验及配套教室增至98间,学位增至2666个,教职工增至205人。
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DB44/26-2000中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绿化等环节。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期机械开挖、堆填、装卸、搅拌和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其次是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和装修废气。项目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将对周边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应采取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硬化进出场地道路路面、加强洒水抑尘等措施,将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应选用环保型建材并加强通风等,将装修废气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噪声:在项目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如果不采取任何噪声控制措施,项目施工场界噪声将基本均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回收利用后,及时清运至深圳市法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施工弃土方应及时清运至深圳市法定余泥渣土受纳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另外,本项目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油漆、废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营运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液和清洗废水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周边现有污水管网衔接引至横岭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实验废液及清洗废水应用密封性高、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后的容器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产生的废气量比较小,在对地下车库设计有完善的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不会对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食堂油烟:项本项目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应保持厨房的良好通风和油烟净化系统的定期维护与清洁,确保外排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本项目应设置通风橱,同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所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专用排烟道于楼顶排放。 噪声:项目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应置于专用机房内,机房应设置隔声墙,并于设备底部放置防振垫等;对风机等噪声源应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加强学校广播播放时间的管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播放等。 项目运营期间,汽车进出车库产生的交通噪声也会对项目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在项目区内鸣笛,以减小车辆进出对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商业区的商铺等经营噪声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项目住户及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项目应设置垃圾收集箱/桶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评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申报的生产工艺范围内,如能根据本报告提示,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地实施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各类污染物,使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教育大楼北座1、4、5、6楼 联系人: 陈工 电话:15089281456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7年4月2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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